2026年04月16日,力鼎光电发布《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月28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宜。2026年4月13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同意为266名激励对象的175.25万股办理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包括公司未出现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出现特定情形,且26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对应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3月2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