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合格,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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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和远气体发布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王小宁女士、卢以品女士、张群朝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与评估。经仔细核查他们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在公司仅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未兼任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评估认为,他们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未受到任何影响。综上所述,公司这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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