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8日,德明利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受德明利委托,就其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自2023年4月27日起,德明利的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等事项进行多次审议与调整。2026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议案,调整后回购价格为12.86元/股,关联董事杜铁军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调整原因是2026年4月1日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事项,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为P = P₀ - V,其中P₀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计算,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 13.26 - 0.4 = 12.86(元/股)。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