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鹏鼎控股发布《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和2024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和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但回购注销尚需股东会批准。2021年激励计划方面,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35名在职激励对象业绩考核部分未达标,拟按16.44元/股回购注销251,800股。2024年激励计划方面,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374名在职激励对象业绩考核部分未达标,拟按17.70元/股回购注销262,558股。
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7月9日进入第五个解除限售期,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2021年激励计划》和《2021年考核办法》规定的条件,235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144.36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