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8日,乾照光电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性。
评价结论显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多家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公司合并报表的100%,主要业务包括销售与收款等管理流程,重点关注重大资产购置等风险领域。公司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对控制的监督等方面完善内部控制。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证券监管规定开展评价工作,确定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此外,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