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8日,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3月12日公告相关通知,决定3月27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陈恩主持。
出席股东会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271人,代表股份86,065,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380%。其中现场6人,代表81,392,843股,占29.5421%;网络投票265人,代表4,672,529股,占1.6959%;中小投资者266人,代表4,672,629股,占1.6960%。
本次股东会审议两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2,594,973股,占97.9606%;中小股东同意4,202,230股,占89.9329%,关联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2,566,873股,占97.8388%;中小股东同意4,174,130股,占89.3315%,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