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8日,华岭股份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周垚、崔婕、江若尘的独立性进行评估。依据独立董事提供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董事会得出结论: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是前十自然人股东;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相关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相关企业提供财务等服务;近十二个月内无上述情形;也不属于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华岭股份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确认无影响独立性情形
来源:爱集微
#华岭股份#
#独立董事评估#
#独立性确认#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