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颖电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顺利召开,三项议案均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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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3月12日刊登召开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3月27日下午15:00在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百花路19号锦江都城酒店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3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通知公告日期距股东会召开日期达十五日,符合规定。

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384,529,321股,占比87.9871%;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后,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341名,代表387,044,954股,占比88.5627%。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资格符合规定,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有权召集会议。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关于修订<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就子公司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的金融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议案2、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现场投票结束后进行计票和监票,结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结果得出最终表决结果,三项议案均以普通决议程序表决通过。

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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