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署三方《合作协议》的公告。
为保障公司上游钨原料供应,提高钨资源自给率,推动江西巨通大湖塘钨矿的建设,厦门钨业拟收购江西巨通部分股权。近日,公司与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省工控集团同意其权属企业向公司及江钨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江西巨通部分股权,本次公司从省工控集团权属企业拟受让股份为30.1683%,最终持股比例以交易各方正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初稿)》体现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19.66亿元为基础,最终以经福建省国资委评审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期限由交易各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约定。
协议各方中,省工控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是福建省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系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江钨集团为江西省属国有大型工业企业。目标公司江西巨通是大湖塘钨矿开发建设的运营主体,目前持有大湖塘北区和南区钨矿采矿许可证。
《合作协议》对交易各方、股权合作、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进度安排、排他性条款、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约定。本次收购有助于公司增加矿产资源储备,推动大湖塘钨矿建设,提高钨原料自给率,但《合作协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