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3日,新宙邦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该章程规定,公司系由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于2010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179.1575万元。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成为国内外电子化学品技术及其产品解决方案的行业领先者。经营范围包括铝电解电容器、锂离子二级电池专用电子化学材料的开发和产销等。
在股份方面,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还可在特定情况下收购本公司股份。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批准相关报告和方案等多项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需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发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董事会还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财务会计制度上,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明确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机制。
此外,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也有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