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290.1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激励计划合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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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3日,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监事会未收到异议。12月2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相关议案。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2022年及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因2023年激励计划中有19名激励对象离职,11.0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2023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取消所有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279.15万股作废。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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