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助力H股上市后内控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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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大多数,且至少有一名具备适当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其主要职责包括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阅财务资料、监管财务申报与内控系统、组织专项审计等。多项重要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细则还规定了工作程序、会议规则、回避制度和工作评估等内容。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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