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7日,蓝特光学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显示,在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也均纳入。公司依据相关规范和制度开展评价工作,缺陷认定标准与往年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重大、重要缺陷,也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一般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达到内控目标。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制度,规范执行,强化监督,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