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3日,合肥芯基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芯碁微装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芯碁微装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情况变化也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不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芯碁微装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