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明确衍生性商品交易审批权限,超净资产40%需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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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工业富联发布《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及信息披露,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产安全。衍生性商品指价值或价格由标的现货价格衍生的交易契约,标的包括大宗物资、金融资产等,交易契约有基本、复合、连结等形式。

业务操作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仅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用自身或子公司账户。交易审批权限方面,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审查相关情况。累计未结清契约总余额不超净资产10%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超10%由董事会审议,超40%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单笔交易同理。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公司应编制可行性报告,董事会每年审议下一年度交易限额,期限不超12个月。未平仓部位损失上限为全部契约金额合计的10%、个别契约金额的15%。财务总监负责管理,财务处、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处各司其职。公司需评估并防范风险,及时结算和评估损益,出现异常及时处理。信息披露应按规定进行,相关档案保管至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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