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该规划制定原则包括重视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优先现金分红,考虑中小股东意见。
公司综合多因素制定方案,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一次,董事会也可提议中期分红。
现金分红需符合多项条件,如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等。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计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可达20% - 8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将扣减其现金红利。
股票股利分配需公司经营良好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规划还明确了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需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定期审阅规划并可适当调整,也需经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