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修订公司章程,规范组织行为与管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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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智微智能发布公司章程修订公告。公告显示,公司系2011年9月7日设立的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2022年8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

新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平原则,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减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程序。股东享有多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依法履职。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明确行使多项职权,如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公司还设置审计、战略与投资等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在财务方面,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实行内部审计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信息披露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通知和公告有明确形式和送达方式。此外,章程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也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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