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照明重大资产购买再推进,尚需多项审批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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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得邦照明发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嘉利股份全部权益价值为140,051.98万元,评估增值44,071.48万元,增值率45.92%。

对于交易对方中各财务投资人前期约定的回购协议,经核查,相关回购协议的回购义务承担人均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回购义务承担人为标的公司的情况,且相关回购协议约定不存在需清理的情形,已依规披露。

关于瑕疵资产,标的公司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面积占比及评估值占比均较低,不属主要生产经营用房产,对持续经营和交易估值影响较小,且相关交易对方已承诺承担损失。广东嘉利“金利镇汽配园”土地因开工条件未达成,潜在违约风险较小,其评估价值占比低,交易对方也承诺承担损失。

截至2月11日,本次交易已获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的相关批准和授权,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但仍需得邦照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实施、嘉利股份股东会审议通过定向发行方案、相关文件报送全国股转系统并履行披露程序、股份转让经全国股转系统合规确认及登记结算公司过户登记、全国股转系统就定向发行方案出具同意函。

2026年1月12日,得邦照明与相关方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认购协议》;2月11日,与黄玉琦、黄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质押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将从约定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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