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董高人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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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先导智能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细则。

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其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选遴选、审核等,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提名任免董事等多项职责。董事会对其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控股股东应尊重其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经与公司部门交流、广泛搜寻人选、资格审查等程序。会议方面,经提议可不定期召开,表决方式多样,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10年。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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