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日,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告。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由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11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7,943,506.00元。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服务满意为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等,经营范围涵盖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等多领域。公司的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增加或减少资本,也可在特定情形下收购本公司股份。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11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职权;同时设置审计、战略、薪酬和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设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高级管理人员也需担责。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聘用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此外,章程对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形式、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及解散清算等事项也做了规定,还说明了章程修改的情形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