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广钢气体发布公告称,2025年4月,广钢气体控股子公司河南广钢与骏化股份的破产债权诉讼一审判决结果公布。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河南广钢对骏化股份享有普通破产债权1.68亿元,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驻马店中院的一审判决,已于2025年4月就该案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后,河南广钢与骏化股份均提起上诉。河南广钢请求撤销原判第一项,主张改判确认其享有普通破产债权3.11亿元,并要求骏化股份承担诉讼费用。骏化股份则上诉请求将债权金额调降至310.89万元,并由河南广钢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及鉴定费。目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双方上诉,案件定于2025年5月29日开庭审理。
广钢气体表示,鉴于本次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校对/黄仁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