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金运激光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家属送达的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梁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追缴被告人梁伟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根据金运激光此前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21年8月1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22日取保候审,2023年2月15日被逮捕。
金运激光表示,梁伟先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判决为股东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