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12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本数),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据披露,海康威视近日取得了农业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7.5亿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按需申请回购贷款专项资金,申请的贷款资金不超过实际回购金额的70%。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0元/股的条件下,按此次回购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2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高于6,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8%;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限额人民币2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