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骏成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此前骏成科技拟向徐锁璋、姚伟芳、徐艺萌、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新通达”)7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骏成科技表示,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但鉴于本次重组事项自筹划以来,市场环境、交易周期及二级市场等情况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各相关方友好协商、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基于审慎性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