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发布公告称,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募资定增被终止审核之前,传艺科技于2023年10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邹伟民、许小丽、徐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披露,传艺科技收警示函主要由于如下事项披露不实导致:
①2023年7月24日,传艺科技披露《关于子公司签订钠离子电池产品订单的公告》,称公司获得某全球知名的汽车制造商子公司的订单,并进入某全球知名的汽车制造商供应链体系。经查,公司获得的订单系客户用于小批量测试,后续能否获得大批量订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进入供应链体系”不等同于被认定为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公司未充分说明双方后续合作仍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②2023年7月28日,传艺科技披露《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钠电池业务大额在手订单充足。经查,其中某大额在手订单(占在手订单金额79.03%)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已超出约定交货时间3个月,且后续执行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校对/邓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