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拟43亿出售子公司100%股权

来源:爱集微 #晶科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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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媛)5月24日,晶科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晶科”)100%股权出售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产基金”)及董仕宏共同指定的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疆晶科股权,新疆晶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在国内外光伏需求持续景气的背景下,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能建设陆续跟进。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光伏企业也在朝着一体化、成本最优方向进行精益化管理。晶科能源为充分优化一体化产能布局,提升集中化生产效率,筹划出售新疆晶科100%股权,并与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董仕宏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晶科能源向其出售持有的新疆晶科100%股权,作价人民币43亿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首期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的一周内,重产基金向晶科能源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次交易对价首期转让价款12亿元;第二期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且本次交易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的一周内,转让价款15亿元;尾款为16亿元。按照交易尾款比例的25%、25%、25%、25%,分四年在每一年度4月30日前向卖方支付当年度交易尾款。

晶科能源表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对现有一体化生产基地布局的优化需要,有利提升生产经营效率,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出售新疆晶科不会对公司现有产能及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校对/黄仁贵)

责编: 黄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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