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股份首轮问询回复:与国脉科技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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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艳柔)11月11日,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翰股份”)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说明公司与国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相互独立,是否存在人员、机构或者场所混同,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合,或者其他利益输送关系”等问询问题进行了回复。

慧翰股份表示,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聘用、任免和管理制度,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均在公司专职。除公司董事ChenWei同时担任国脉科技的董事长外,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不存在在国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或领取薪酬的情况。公司与国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人员混同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议事规则,同时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包括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运营中心、车联网事业部、物联网事业部等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相关机构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运行。公司机构独立于国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与国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况。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整车厂及整车厂一级供应商,主要供应商为芯片、模块、PCB、接插件等电子元器件供应商;国脉科技的主要客户为电信、政府、交通、医疗、教育、金融等行业机构,主要供应商为电信设备供应商、运营商等,公司与国脉科技业务面向的客户、供应商群体存在明显差异,国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不存在重合的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因关联方房屋租赁导致的资金往来情形,不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与国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合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关系。

(校对/黄仁贵)

责编: 黄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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