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

来源:爱集微 #北交所# #税收政策#
2.4w

11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为支持进一步深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改革,将精选层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按照平稳转换、有效衔接的原则,现将北交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明确如下:

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后,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政策,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图片来源:财政部

北京日报消息显示,11月15日,北交所揭牌暨开市仪式举行,81家首批上市公司集体亮相。81家首批上市公司大部分属于行业细分领域的排头兵,涵盖25个国民经济大类行业,其中17家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等占比87%。(校对/若冰)

责编: 韩秀荣
来源:爱集微 #北交所# #税收政策#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