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370.48万元收购宁夏君丰新能源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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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华塑控股披露关于收购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370.48万元收购宁夏君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完成后,宁夏君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据公告显示,为持续推进“碳治理”业务发展,华塑控股与北京君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在武汉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仲裁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评估方面,公司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6年3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开展评估工作。标的公司资产账面价值4033.69万元,负债账面价值2437.7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595.9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4650.98万元,评估增值3055.07万元,增值率191.43%,本次评估已完成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资料显示,宁夏君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矿二号井低浓度瓦斯发电、供热项目。截至审计与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存在担保及往来款项情况:以项目全部设备资产及收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应货款账面余额310.55万元;标的公司对君发科技及其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1662.68万元。按照协议约定,华塑控股支付首笔款项至共管账户后,由君发科技负责解除全部担保;同时公司拟签署《还款计划协议》明确往来款项还款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分三笔支付: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设立共管账户,公司支付交易对价30%即711.144万元;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价款即1185.24万元;标的公司依次取得排污许可证、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后,分别支付10%价款,各为237.048万元,合计剩余20%对价474.096万元。交易对方收到首笔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需将所持标的公司49%股权质押给华塑控股,为协议项下全部义务提供担保。

业绩承诺层面,交易对方承诺业绩承诺期为2027年度至2031年度,标的公司每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513万元,2027‑2031年累计税后净利润不低于2565万元。若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当年承诺净利润90%将触发预补偿;承诺期满累计业绩未达标,交易对方以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累积实现净利润数)×51%,现金不足部分可采用股权抵偿。同时协议还设置投资损失补偿、过渡期损益划分、历史债务责任划分等条款,保障上市公司权益。

责编: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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