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泰车联网完成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交易对价最高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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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日,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889)发布公告,宣布本次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已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2026年10月2日完成。交割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合共53,518,613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约70%,目标公司已成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公告显示,公司已委聘第三方估值师编制估值报告,估值标的为目标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的100%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根据估值报告,目标公司于估值基准日的100%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7亿元。估值师采用市场法下的上市公司比较法,选取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可资比较公司,经调整EV/S倍数平均值为12.69倍。目标公司2025年度收入为人民币3.05亿元,应用该倍数后企业价值为人民币38.72亿元,经加上溢余现金及资产、扣除溢余负债及短期借款,并采用30.8%的缺乏市场流通性折让后,得出目标公司100%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7亿元。按比例计算,目标公司70%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8.9亿元。

最高股份转让对价人民币14亿元乃由订约方按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已计及行业前景、目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组合、客户资源及市场地位、历史财务表现及营运状况、尽职调查结果以及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商业条款及保障等因素。公司确认,未动用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支付股份转让对价。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作为业绩承诺方,就目标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2026财年、2027财年及2028财年)的经营业绩向收购方作出业绩承诺。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总收入于2026财年、2027财年及2028财年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8亿元、6.2亿元及8亿元;年度税前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9000万元及1.2亿元。如总体完成情况比例低于70%,业绩调整后对价将按股份转让对价乘以(总体完成情况比例÷70%)计算,天朗电子应于30日内向收购方作出现金补偿,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现金补偿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亿元。

此外,协议还约定了续收购安排。收购余下30%股权的对价将另行磋商协定,目标公司100%股权估值人民币25亿元仅为估值上限,并非固定估值。倘目标公司提前达成约定的业绩承诺指标,或达成关键客户交付指标(即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取得来自选定关键客户合计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不含税销售订单),则收购方须于上述情形发生后的30日内提前完成继续收购余下30%股权的交易。核心人员团队共40人,其中主要为研发人员,2026财年至2028财年三个会计年度内至少90%核心人员团队成员维持不变。

公告指出,车载AI升级背景下底层高速数据传输需求爆发,未来车载光通信对光电芯片的需求将持续释放。目标公司在高速光通信等领域积累了核心的芯片设计能力和技术优势,相关协同有助于本集团进一步探索车载高速通信领域的技术布局。未来公司可依托在智能汽车产业积累的丰富客户资源,助力目标公司将技术迁移至车载光通信场景,双方将协同布局和拓展车载通信万亿增量市场,形成端云协同的数据闭环协同。

责编: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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