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实控人及股东方收罚单 因信披违规合计拟被罚250万元

来源:爱集微 #沃格光电#
1217

8月7日,沃格光电(603773.SH)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持股5%以上股东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江西证监局查明,沃格光电时任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将其持有的1180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至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私募基金。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通过沃格光电披露了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

然而,双方的实际转让总价款、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沃格光电披露的情况不一致,导致公司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1月11日期间披露的多份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的相关公告包括补充协议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展公告及过户登记公告等。

江西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考虑到涉事方如实陈述、积极配合查处、主动整改、认错认罚等情节,江西证监局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 对易伟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 对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据悉,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旗下私募基金已按披露的转让总价款进行了整改。

沃格光电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事项与公司经营和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沃格光电#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