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发布新公司章程,规范组织行为保障多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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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系由宸展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于2020年1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760,670元。公司以“以人为本、新速实简”为宗旨,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光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等。

在股份方面,公司发行的股份均为普通股,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特定情形下除外。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转让股份也有相关限制。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公司还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在利润分配上,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

此外,章程还对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修改章程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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