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公司曾于2025年11月14日、12月1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可转债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6年6月1日,公司董事会曾对方案进行调整。
7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再次调整方案。发行规模从调整前的不超过人民币69,800.00万元,降至不超过人民币52,477.98万元。募集资金用途方面,调整前,募集资金用于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等三个项目;调整后,不再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投入前两个项目。
除上述调整外,方案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授权,此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