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长飞光纤发布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戴育四已同意被提名为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公开声明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戴育四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规,有5年以上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且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规章要求。
他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等多种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同时,他无不良记录,不是过往因特定原因被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人员。
此外,包括长飞光纤在内,他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长飞光纤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他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他无利害关系。他承诺任职期间遵守相关要求,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辞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