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4日,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
该规则旨在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保障持有人合法权益。规则明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依据规则召集和召开,并对规定权限内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参与会议表决、获取约定利息、转股、回售等权利,同时需遵守债券条款、缴纳认购资金、遵守会议决议等义务。会议权限涵盖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变更、本息支付、公司减资等事项的决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并提前15日发送会议通知。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未能按期支付本息等,董事会应召集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等机构或人士可提议召开会议。
会议可采取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召开,每一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除另有规定外,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批准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