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强化规范运作与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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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4日,天赐材料发布《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7月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公告。

细则规定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秘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经验,遵守相关法规和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其职责涵盖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披露,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办理,保密工作等;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确保会议程序合规并做好记录;发现公司制度、财务等问题及时报告并提整改建议;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等。

细则还明确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同时,建立了履职定期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签订保密协议,离任要接受审查和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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