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日,震有科技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法律意见书。震有科技成立于2005年4月4日,2020年7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需终止、解散、暂停或终止上市的情形,也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026年7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部分法定程序,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等。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公示激励对象、审核激励名单、自查内幕交易、股东会表决等,经股东会授权后,董事会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228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激励对象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震有科技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公司承诺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激励计划目的是健全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