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日,联瑞新材发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公告。
根据批复,公司于2025年获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9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亿元,于2026年1月14日到位。募集资金用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分别为42,323.98万元、38,768.81万元、20,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25,500.00万元、24,000.00万元、20,000.00万元。
基于未来战略布局,为满足产能扩张需求并预留发展空间,结合实际经营和场地建设进展,公司决定增加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区新浦工业园道浦路西珠江路北作为“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的实施地点。该地块与原实施地点毗邻,增加实施地点可加快项目进度,优化布局,便于管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主体、投资总额及资金投向,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此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对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