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发布2026年修订章程,明确公司治理与运营规范

来源:爱集微 #海信视像# #公司章程# #公司治理#
248

2026年6月30日,海信视像发布《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公告。

该章程明确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成立于1997年4月1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4,972,254元。公司经营以科技为先导、市场为导向,经营范围广泛,包括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销售等一般项目,以及道路货物运输等许可项目。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股份数为1,304,972,254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在特定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如董高人员任职期间转让股份受限等。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其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程序均有详细规定。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等职责。董事会还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公司设总裁、副总裁等,其任职资格、职责及离职管理等与董事相关规定一致。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生产经营管理等职权。

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制定相关制度,按规定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且稳定,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现金分红有具体条件和比例要求。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和解聘由股东会决定。

通知和公告方面,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邮件、公告等形式发出,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方面,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相应分割,增减资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因多种原因可解散,解散时需进行清算。

章程修改方面,在法律规定、公司情况变化或股东会决定等情形下可修改章程,修改事项需经审批和登记,并按规定公告。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海信视像# #公司章程# #公司治理#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