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5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电解液原材料合作协议》的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太新能源与宁德时代签订该协议,约定在2026年6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就电解液添加剂 - 碳酸亚乙烯酯(VC)物料进行购销合作,具体以书面订单为准。此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宁德时代法定代表人为曾毓群,注册资本440,339.4911万人民币,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协议要求永太新能源在有效期内保障宁德时代需求,2027年交付2万吨±5%,2028年交付3万吨±10%,2029年交付4万吨±12%,宁德时代有权根据需求调整。若一方违约,守约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
协议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2027 - 2029年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但受市场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签订利于公司在锂电行业发展,且不会影响业务独立性。此外,协议履行存在风险,公司近三年相关协议进展正常,签订前三个月相关人员无持股变动,未来三个月部分人员限售期将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