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拟制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完善H股上市后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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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其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下列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等。

审计委员会具有听取工作汇报、获取资料、走访相关机构等权限。决策程序上,内部审计部负责前期准备,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审计委员会会议评议后将材料呈报董事会。议事规则方面,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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