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完善H股上市后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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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芯碁微装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且需符合相关任职条件。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遴选、审核合格人选,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其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若未采纳建议需记载理由并披露。

工作程序上,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研究选择标准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需经交流需求、搜寻人选、资格审查等步骤。

议事规则方面,会议可由主任委员召集或非主任委员提议召开,通知方式多样,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有记录,通过的议案书面报董事会,参会人员需保密。

本制度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原《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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