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3日,紫光国微发布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6年6月修订)公告。
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本制度范围。公司依法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
公司对投资者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多样,分管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投诉,其职责包括受理投诉、承接转办件、调查核实并答复等。公司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排查风险,将处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公司应确保投诉渠道畅通,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能当场处理的尽量当场处理,不能的60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申请延期。处理中发现违规应立即整改,遵循公平披露原则,建立工作记录并保存不少于三年。发生非正常上访等情况应启动维稳程序,对于监管部门转办的投诉按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