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诉事项的公告。
本案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建德个人民事纠纷,2025年9月公司曾披露其股份被冻结及部分解除冻结事宜,原因系对方提起诉中保全。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确认原告梅青林与被告刘建德2017年9月10日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书》无效;刘建德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梅青林支付2020年分红补偿金3,746,014.49元、2021年分红补偿金4,682,518.11元;梅青林可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与刘建德协商出售其名下17,365,997股公司股票,协商不成可申请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支付梅青林投资款16,715,900元,超投资款部分70%归梅青林,剩余归刘建德;驳回梅青林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判决尚未生效,刘建德已委托律师拟上诉,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不确定。一审判决不影响股东表决权行使和公司控制权,公司与刘建德在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拥有完善治理结构及内控机制,本次诉讼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治理。公司将跟进进展并披露信息,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