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新易盛发布《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的全过程,包括申请、审核及上市阶段,也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境内下属公司。
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活动中,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保密和档案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前,要审查是否含敏感信息,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等文件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
公司应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内工作底稿存境内,出境需办审批手续。境外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取证,需经中国证监会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此外,公司要进行自查,明确接触国家秘密人员权责,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