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8日,安联锐视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自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方面,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不存在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绩效考核指标上,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提升,且说明了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方面,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此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意见,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且相关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