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4日,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律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已获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相关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为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除尚待取得深交所审核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外,已具备发行条件。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安高精密印制线路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67,445.11万元,使用比例达77.13%,未使用资金有明确后续计划。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虽曾延期但原因合理且履行了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泰国募投项目在原材料和生产设备采购来源、员工来源、客户群体等方面与吉安生产基地有区别和联系,主要原材料采购和销售业务不会对境外供应商和客户形成重大依赖,不存在原材料供应商不足或客户取消订单的重大风险。该项目聚焦高端细分领域,公司具备生产高端产品的技术储备,产品需履行客户验证程序,目前验证工作有序推进,预计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泰国投资环境良好,地缘政治风险整体可控。泰国泰坤在环保、劳工、土地等方面合规经营,持有的BOI证书享有为期8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不存在近期被撤销的明确风险。项目预计建设期36个月,发行人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实施项目的经验及能力,项目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