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赣锋锂业发布《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细则指出,公司应设董事会秘书,其为高级管理人员,需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保守公司秘密。
董事会秘书职责广泛,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定期报告草案编制、汇集重大事件信息并披露、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宜、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等。同时,要列席相关会议,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相关人员应配合其工作。
选任董事会秘书时,公司需就候选人符合特定情形作出说明并披露,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若董事会秘书出现不符合任职情形、连续不能履职等情况,董事会应决定是否解聘。公司解聘需有充分理由,空缺时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应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公司还应建立履职定期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勤勉尽责的董事会秘书进行处理,若其存在泄露内幕信息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