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资产交易相关主体股票买卖自查,未构成内幕交易障碍但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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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新筑股份发布《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新筑股份拟向蜀道轨交集团出售川发磁浮100%股权等资产,向四川路桥出售新筑交科100%股权等资产,同时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自查期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6年5月11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控股股东、标的公司等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经办人员等。

自查发现,期间有34位自然人及中信证券存在买卖新筑股份股票的情况。相关自然人声明买卖系基于个人价值判断,严格遵守规定,无内幕交易动机,若违规愿上缴收益并承担责任。中信证券表示建立相关制度,股票买卖属正常业务活动,无内幕交易行为。

自查结论为,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相关方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相关机构和自然人买卖股票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也认为,在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承诺措施履行的前提下,若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不会对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不过,公司提示,仍无法排除本次交易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导致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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