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6日,信通电子发布《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4月24日发出通知。会议于5月26日14:00在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18号信通电子915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6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2,409,977股,占比52.8269%。会议审议的11项议案均与通知一致,且全部表决通过,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